“今后我一定守法經營,絕不拖欠工資!”冬日暖陽下,被取保候審的王某走出看守所大門,與家人相擁。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檢察院檢察官也通過回訪得知農民工老李和他的46名工友已拿回共計33萬余元勞動報酬。
2021年1月初,王某經營的某公司承包了湖州一家酒店的裝修工程項目,老李和他的工友成為王某的雇工。同年5月,裝修施工項目結束,王某在收到80余萬元工程款的情況下,仍拖欠農民工工程項目勞動報酬未予結清。接到部分農民工維權投訴后,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迅速核實情況,調查過程中,王某承認存在拖欠勞動報酬的事實,并承諾于7月底前足額支付。但之后,王某仍以各種理由一直拖欠勞動報酬。
8月中旬,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送達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王某限期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王某仍不支付,而且不配合調查,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10月23日,社保部門將王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處理。10月底,公安機關對王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向吳興區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
為了妥善化解涉案矛盾糾紛,承辦檢察官沒有一捕了之,而是多次參與了當事雙方的調解工作,積極釋法說理。經過多次交流溝通,王某對自己欠薪的違法行為有了正確的認識,表示愿意配合支付欠薪。
隨后,檢察官多次組織社保部門、公安機關約談王某家屬,告知認罪認罰、積極履行支付欠薪義務可獲從寬處理的政策,促使王某家屬積極籌集資金足額支付了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吳興區檢察院審查認為,王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仍不支付,已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考慮到王某系初犯,目前已全部結清農民工欠薪,最終決定對王某從寬處理,依法作出了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