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考核的目的是什么?按正常思維,是對職工一年來工作的全面審視,并作出公平公正的評審,或鼓勵職工激流勇進,或指出職工工作中的不足,希望其來年改進。年終考核還帶有“論功行賞”的作用,職工與企業同甘共苦,辛辛苦苦一年干下來,企業有了利潤,就要通過考核評一評職工功勞的大小,分別給予或兌現“年終獎勵”,算是對一年的完美收官。年終考核還隱喻著企業對員工職業愿景的期許,通過考核,對員工翌年的職位、薪水等給出一個合法合理的安排,以期員工與企業共同進步。
年終考核,原本應該是企業發展的“加速器”和“助力器”,也是一道讓職工盤點全年工作得失的“雜糧飯”,讓職工來年工作有方向、有動力、有目標。總之,年終考核到位,應該是企業與職工雙贏的一個人力資源管理項目。
但是,有些用人單位在人力資源管理上更偏重企業的感覺、感受和利益,更注重“利益最大化”,而不是“雙贏”或“共贏”,或在年終考核標準設置上失之偏頗,甚至違法;或在年終考核方法上失察失當,導致職工不滿不服;或在年終考核結果上偏聽偏信,任意任為,致使勞動爭議發生。
因此,這個設立之初用心良苦的“雙贏”項目,如今反而變成了部分職工眼里的年終清算,演化成“拉仇恨”。更有甚者,有的職工認為,年終考核就是職工職業生涯的“一道坎”,企業通過這一手段,就是為解除職工勞動合同、調崗換崗等制造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