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名農民工及親屬當時都特別開心,紛紛贊揚檢察機關真是農民工的‘護薪人’,大家在這起案件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義。”12月9日,記者來到陜西省吳堡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寇利霞向記者講述了今年春天向44名農民工發放勞動報酬款的情景,這是他們已被拖欠兩年多的工資,在疫情期間能全部收到,這讓他們既意外又感動。
2017年3月,吳堡縣當地政府為扶貧助困造福群眾,投資實施了王家圪嶗村辛舍窠自然村內的道路拓寬工程。犯罪嫌疑人李某承包負責該項目,雇農民工進行施工。6月30日,道路拓寬工程竣工,吳堡縣扶貧辦即將13萬余元工程款轉入李某賬戶,但李某以種種借口拖延拒不發薪,于7月5日攜款逃離吳堡縣,此后將該款轉移用于其個人投資和消費,導致包括11名貧困戶在內的44名農民工勞動報酬12萬余元長期拖欠。此后雖經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多次責令,李某仍躲匿外地拒不支付。
2019年11月,吳堡縣警方對李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立案偵查。
“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全力維護政府聲譽和社會和諧穩定。”吳堡縣檢察院始終高度關注該案的進展。2019年12月,李某被抓獲歸案。吳堡縣檢察院迅速介入,積極指導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工作。12月2日,此案提請逮捕。檢察機關受理后,于當天即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李某作出了批準逮捕的決定。
今年2月1日,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受理之時正值疫情防控緊要關頭,為防止疫情防控期間社會矛盾激化,辦案檢察官在審查起訴期間對李某充分做好釋法說理工作,指出其犯罪行為的嚴重危害,促使其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侵害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李某認識到其行為的危害性及后果,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并委托家屬籌集資金,爭取盡快還給農民工。隨后,檢察機關開展對李某家屬的思想工作,使其家屬意識到要通過退繳贓款等實際行動,消除李某犯罪行為的影響,取得受害農民工諒解。3月7日,李某家屬代退了拖欠的農民工勞動報酬12萬余元。
寇利霞介紹說,本案辦理期間,大部分農民工由于疫情影響無法外出打工,經濟收入受到影響,特別是11名貧困戶家庭生活艱難。吳堡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涉案財物已追繳到案且權屬關系已經查明,有明確的權益被侵害的個人,返還不影響訴訟正常進行或者案件公正處理,犯罪嫌疑人以及利害關系人亦對涉案財物快速返還沒有異議,具備依法快速返還勞動報酬條件,決定及時返還農民工。
在收到工資款的第二天,該院副檢察長李秋平和干警們即來到發案地,選擇王家圪嶗村一處空曠地作為返還工資款的現場,在做好相關防疫措施后,向44名農民工悉數發放了全部勞動報酬款。
“感謝檢察官執法為民,在疫情防控關鍵期間為農民工維權,討回了我們的血汗錢。”44名農民工領到了拖欠兩年多的工資后,紛紛向吳堡縣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表達感激之情。
在辦理這起案件過程中,該院注重在依法辦好案件的同時,做好檢察宣傳工作,通過相關媒體進行了系列法治宣傳,包括依法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推動開展涉案財物快速返還、統籌協調檢察工作與疫情防控等內容,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3月17日,吳堡縣檢察院以李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向吳堡縣法院提起公訴。最終,法院采納了從輕減輕處罰的檢察建議,依法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李某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