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遠看,從我國已步入老齡化社會這個國情實際出發,破解“護士不夠,護工來湊”的根本出路在于培養更多的護理人才,從年輕人進入職業教育開始,通過多種途徑、政策支持,如高校護理專業學費減免、與就業培訓銜接、納入事業編制等,以增強護士職業的吸引力,營造理解、尊重護士職業的社會風氣。
“護士不夠,護工來湊”,媒體一篇報道引來議論紛紛。其實,這種現象已經存在多年,但凡有過相似經歷的人都難免抱怨,由此引發的醫患沖突也不在少數。此番報道舊話重提,當然令人再次吐槽。現在的問題不是歷數各種現象,而是如何破解這一難題,早日消弭民怨。
討論和解決問題要實事求是。我們面對的基本事實是,醫院的護士確實不夠用,而患者又確實需要更多的照護,護工才“應運而生”。護士不夠,只能由護工來湊,并由此引發諸多問題。
護士是做什么的?或者說,護士的職責是什么?老實說,大多數人并不清楚。在患者及家屬看來,住進醫院,除了醫生診斷、手術、處方之外,剩下的都應該由護士來做。道理雖然如此,但如果沒有足夠數量的護士,則根本不可能做到。原衛生部1978年《綜合醫院組織編制原則(試行草案)》規定,醫療衛生機構病床與護士的配備比例不得低于1∶0.4。然而,41年后這個病房床護比仍是一個難以落實的“參考標準”。報道中提到一個護士照顧6位病人,工作量是標準的兩倍多,怎么可能做到周全?這是現實,怨不得護士叫苦。
患者及家屬是否應該自理?按說不應該。況且,當下獨生子女一代遇到老齡化加速,就是想盡一份孝心,多做一些照護也是有心無力,因此只能雇用護工。這同樣是現實,怨不得患者及家屬有意見。
護士、患者各有苦衷,根本的解決辦法只能是培養更多的護士。但這需要假以時日,不可能一蹴而就。就眼下講,提高護士待遇是一條重要途徑。工作累,收入低,換誰都缺乏積極性。有人說,當下醫療資源政府投入不足,醫院很難給護士漲工資。那么,換個角度看問題,患者雇用護工的實際開支并不小,能否通過合理、合法途徑轉付給愿意而且可以提供優質服務的護士呢?應該不難吧?如果政府能夠將調整的部分護理費納入醫保,以減輕患者負擔,則更理想。這里還有一個前提,即醫院管理要改變“重醫療輕護理”的機制,在分配上向護理崗位適當傾斜,以調動護士們的積極性。通過調整護理費、提高護士待遇,相信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護士緊缺狀況。
在目前護士不足的情況下,加強護工監管、提升護工技能是解決問題的另一個途徑,其中,加強護工培訓是重要環節。培訓可以分類,即區別專業護工和普通護工。前者需要專業技能,培訓目標應該是向專業護士轉變。后者以照料患者日常起居為主,更需要的是耐心、細致的優質服務。對護工的培訓不是醫院的責任,而應該由政府勞動管理部門負責,納入扶持就業的“大盤”統籌考慮、安排,包括實施繼續教育、職業院校發展和必要的培訓補貼。
從長遠看,從我國已步入老齡化社會這個國情實際出發,破解“護士不夠,護工來湊”的根本出路在于培養更多的護理人才,從年輕人進入職業教育開始,通過多種途徑、政策支持,如高校護理專業學費減免、與就業培訓銜接、納入事業編制等,以增強護士職業的吸引力,營造理解、尊重護士職業的社會風氣。
